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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國慶日出勤加班 雇主應給加倍工資

2019/10/1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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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0日電)今天是雙十國慶,勞動部表示,國慶日是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所定應放假節日,若勞工在國慶日出勤加班,雇主應給加倍工資,若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應給予補休。

根據內政部所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國慶日為應放假的節日。

勞動部表示,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凡是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雇主都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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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如果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國慶日休假日出勤,工資也應依法加倍發給,若國慶日適逢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提醒,包括國慶日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的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都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果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包含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維護自身權益。(編輯:李錫璋)1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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