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涉施虐看護病人 勞部:屬實禁換新雇主
2019/10/5 16:14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5日電)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今天前往勞動部主張應建立不良外籍移工淘汰遣返機制。勞動部說,若雇主認為移工涉違反刑法遺棄罪應提告,屬實遭裁罰或起訴將廢止轉換新雇主。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今天前往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出,會中一名會員聘僱外籍移工,外籍移工5月時竟將被看護者放置在太陽下曝曬2小時,導致被看護者休克死亡,勞動部卻罔顧被看護病人權益,同意將「不良外籍看護」轉換新雇主。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主張,不良外籍移工應有淘汰遣返機制,且勞動部的勞工轉換雇主平台也應建立勞工轉換雇主緣由履歷。
對於團體訴求,勞動部回應,此個案因雙方有勞資爭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5月20日已召開協調會,但雙方各執一詞,包含雇主表示外籍移工放任被看護者獨自在外,移工否認;移工也表示雇主未提供足夠食物,導致工作負擔過重等,由於雙方對終止聘僱關係有共識,勞動部才依就業服務法廢止聘僱許可。
勞動部指出,雖然雇主在協調會中主張不同意移工轉換新雇主,應限令移工出國,但目前並無事證來證明移工有違反國內法令重大情事而廢聘及限令出國,因此勞動部在9月27日同意移工轉換新雇主,目前尚在轉換中,基於保護移工權益,新北市勞工局已協助安置移工。
勞動部也提到,團體陳情指移工涉遺棄或虐待被看護者,若雇主認為移工涉嫌違反刑法遺棄罪,建議雇主循司法途徑提告,另外移工涉嫌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部分,勞動部也已經在4日函請地方社政機關依法查處。
勞動部表示,未來如果經地方政府裁罰或司法機關起訴,可以證明該移工有違反國內法令重大情事,將廢止移工轉換並限令出國及不得再入境工作。(編輯:洪學廣)10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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