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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健保卡借表姊治癌花近90萬 開死亡證明露餡

2019/7/29 12:22(7/29 15: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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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9日電)健保卡遭冒用事件頻傳,去年一名中國籍配偶將健保卡借給罹患胃癌的表姊使用,花了近90萬元醫療費用仍病逝,直到醫師要開立死亡證明時,持卡人險成「死人」,一切才東窗事發。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長李伯璋今天表示,根據統計,2014年至今共發現35件冒用健保卡事件,主要來自民眾、醫療院所及移民署、檢警調機關舉報,違法使用醫療費用超過新台幣175萬元,開立罰鍰108萬元。

進一步分析發現,冒用者以外籍人士19件最多,其中又以失聯移工為大宗,陸配僅2件;本國籍人士16件,大多是通緝犯擔心身分曝光,冒用他人身分就醫。

李伯璋指出,冒用案件當中,醫療費用最高的案件發生在去年,一名中國籍配偶將健保卡借給罹患胃癌、未納健保的中國籍表姊使用,持卡人表姊不僅到醫學中心住院、開刀,花費多達90萬元醫療費仍病逝,直到醫師即將開立死亡證明,持卡人眼見自己將成「死人」,才坦承把健保卡借給表姊用,經檢調偵辦,持卡人遭判有期徒刑4個月、緩刑2年,並追回相關醫療費用。

李伯璋強調,這類案件每筆醫療費用從數百元至上萬元都有,雖是詐欺案件,但每經調查後,往往因金額太低而不起訴或緩起訴。

此外,李伯璋坦言,冒用健保卡的問題很難以大數據等方式揪出,即便醫師在診間發現患者冒用他人健保卡,由於還沒有接受治療,也不構成犯罪事實,因此目前被抓到的案例恐怕只是冰山一角。

健保署承保組專門委員吳昕表示,截至目前,遭冒用的大多是沒有照片的健保卡,為防類似事件發生,去年元旦起祭出新制,要求新申辦、補換發的健保卡都須附上照片,但過去已發出的健保卡仍有約2成沒有照片;近日已發函要求醫療院所落實雙證件查核,一旦遇到沒有照片的健保卡,就須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才可就醫。

健保署違規查處室專委董玉芸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若醫院未核對就醫者身分文件就替患者治療,健保可不支付醫療費用,並可記點、停約等處分;若明知有冒用仍申報,更可扣減醫療費用10倍金額、開罰2至20倍金額;至於出借、冒用健保卡者,則會移送法辦,背上偽造文書、詐欺等罪責。(編輯:管中維)10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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