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第2次幼兒措施補助 6月起受理申請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事業規模超過100人以上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等,勞動部今天宣布,6月起受理雇主辦理托兒措施經費申請,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今年第2次雇主申請經費補助從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受理申請。
孫碧霞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為了鼓勵雇主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
孫碧霞指出,雇主若是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若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根據勞動部統計,今年度第1期總共補助151家,共767萬元。孫碧霞表示,其中有一家獲得補助的公司牧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調整既有一樓空間籌設幼兒園,初期收托20位員工幼兒。除收托時間配合員工上下班時間外,公司也另補助托育費用,大大減輕員工養育子女的負擔,提升員工親子關係,員工非常有感。勞動部特別補助200萬元設置費,且未來該公司若有更新設施需求,每年可再向勞動部申請最高50萬元補助。
孫碧霞指出,為了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今年規劃在6月14、21及28日分別於台北、台中及高雄辦理3場次說明會,也提供免費的專家入場諮詢輔導,歡迎事業單位提出申請。(編輯:陳惠珍)1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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