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20年淡北道路 二階環評初審過關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8日電)爭議20年的淡北道路開發案二階環評今天在環保署審查,雖然仍有民眾及環評委員對於生態衝擊及交通改善等有疑慮,但專案小組仍決議建議通過並送審環評大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召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開發單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根據開發單位提出的報告,淡水目前往返旅次每日高達24.5萬,交通量壅塞已成為常態,為了各式災害搶救跟救護通行等需求,擬建設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
此開發案最一開始規劃是要建設全線高架的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但在民國89年時遭環評認定不應開罰,於是在民國98年時又改要拓寬台2線,但因此舉必須拆遷大量民宅,立法院隨後決議要求停止。
新北市府後來改提平面道路方案,2011年環評有條件通過,但因環保團體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法院判定撤銷環評結論,此開發案最後進入較嚴謹的二階環評審查。
根據規劃,淡北道路全長5.45公里,路線北起台2線/台2乙線交會點附近(淡金路與中正東路交叉路口),南迄台北市台2乙線大度路三段,由於此道路規劃鄰近淡水紅樹林保護區,始終遭民眾、環團反對。
今天審查會議上,有多名民眾發表意見,贊成方多認為,尊重環保團體對生態保護的看法,但應重視當地居民的心聲及生存權,盼此案能儘速通過;反方民眾則指出,淡水的交通投資非常多,包含淡江大橋、淡水輕軌等,應評估淡北道路興建的必要性,且淡北道路建了之後,私人運具可能還是會增加,反而造成大眾運輸使用量降低。
環評委員李克聰則指出,淡北道路的正面效益,是改善目前塞車問題,負面效益則是不利大眾運輸的發展、不利台北市交通,開發單位應綜合分析才可以說明此案的必要性。
最後,經過專案小組閉門會議討論,還是決議讓此案通過初審、送大會審查,但開發單位必須補充推估淡水未來整體聯外交通需求、研提降低私人運具使用的有效對策等資料。(編輯:黃于)1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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