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補助20位儲備教師 到新南向國家任教
2018/11/2 18:03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教育部今天宣布,108學年度起將補助20位儲備教師到新南向國家任教,每人每年約補助新台幣80萬元。
教育部今天在台北舉辦海外台灣學校董事長、校長暨家長會長聯席會議,會中宣布,將鼓勵已獲得教師證的儲備教師,前往新南向國家任教,擴增當地師資。
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專門委員劉家禎指出,108學年度將先補助6位儲備師資到馬來西亞華文獨立中學,12位到海外台灣學校,2位到泰北地區。這項補助一次以兩年為原則,同一人累計補助最多不超過4年。
教育部長葉俊榮表示,海外台校是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的重要基地,除了承擔台灣在海外中小教育的重責,更是國家軟實力的延伸。他瞭解海外台校普遍面臨教師來源不足的問題,會加強協助。
為了幫海外台校找老師,教育部近年鼓勵海外台校推薦當地畢業生,來台修讀師培課程。並於今年3月修正放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讓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也可參加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由教育部頒發教師證,幫助僑外生返國後,到海外台校任教。(編輯:陳怡璇)10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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