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行動麥克風 不合格達8成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4日電)消基會今天公布市售行動麥克風20件的品質、重要零組件及標示的抽驗結果,共16件、高達8成不合格,主要未通過輻射干擾檢測,消基會並提醒網購行動麥克風有7天鑑賞期。
行動麥克風頗受歡迎,但是有消費者買了出現使用幾次就沒電、聲音有雜訊、無法連接藍牙等問題,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年第2季到雙北的百貨、電器賣場、量販店及網路商城隨機購樣20件進行查核。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此次檢測在品質項目,有8件行動麥克風不符合輻射干擾試驗的規定,會對周邊電子產品產生干擾,但是對使用安全沒有影響,將依「商品檢驗法」限期回收改正,否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在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有15件不合格,例如有產品的電池型號及內部晶片、電路佈線與原技術文件登陸資料不符合;因為各項產品問題不一,未涉及基本設計變更的產品,將依規定請業者重新申請核准;涉及基本設計變更的產品當中,有的要求重行申請登錄,並依「商品檢驗法」開罰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游開雄強調,以上的檢測中,有5件違反情節最嚴重,品質、重要零組件都違規,並涉及基本設計變更的逃避檢驗問題,將依同法規定,開罰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標示查核方面分兩種,首先是「商品檢驗標識」,有4件不符合規定,其中單純漏標商品檢驗標識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若還涉及品質項目或變更基本設計,則採此兩種違規事證所涉條款開罰;其次是「中文標示」,有2件不符合規定,將限期改正,否則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胡峰賓另提醒民眾,購買行動麥克風,適用通訊交易7天鑑賞期,7天內可退貨。游開雄說明,通訊交易排除7天鑑賞期的產品有幾大原則,行動麥克風並不符合容易複製及難以恢復原狀等要件,對於有業者主張用過噴到口沫,有衛生疑慮,業者恐已擴大解讀。(編輯:陳清芳)10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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