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買盛產農產品捐弱勢 行政辦法將修正
2018/7/31 19:41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農委會輔導處今天表示,有農會提議要求在產銷失衡時,可以動支公益金購買盛產低價的農產品捐贈弱勢團體之用,近日農委會將公告修正後的行政辦法,讓農會執行時更有法規依據。
輔導處指出,全國302個農會為公益社團法人,執行金融業務必須提撥盈餘的5%作為推廣公益使用;而且原本就有農會會在產銷失衡的時候,會運用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購買盛產的低價農產,捐贈給弱勢團體或是提供作為學校午餐使用,認為這也是做公益。
輔導處並說,產銷失衡時,採行上述方式運用做公益的農會,以及沒有這麼做的農會各約占半數,因此一直以來都有農會建議修改相關行政辦法,好讓所有農會執行這類公益事務時,更有法規依據,所以農委會已完成7天的修正預告,期間無異議,近日將公告施行。
輔導處補充,修正內容主要是在「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中新增「得調節農產品產銷失衡之用」;不過302個農會要動支時,跟原本做法一樣,仍要報地方政府同意,中華民國農會則要報農委會同意,才能動支使用。(編輯:陳清芳)1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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