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願會決議要求撤黨政軍附款 NCC拒絕
2018/3/21 16:42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21日電)NCC去年換照時,針對違反黨政軍條款的廣電業者加入附款,要求3年內限期改正,業者不服提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要求撤銷原處分另為新處分,但NCC今天表示,附款內容不會改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針對11家違反黨政軍條款的業者,在換照時加入附款,要求3年期限內改正,而東森新聞台、東森洋片台、東森綜合台、東森戲劇台、東森電影台、超視、緯來綜合台、緯來日本台、緯來體育台總計9個企業不服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今年1月底至2月初間發文要求NCC撤銷原處分,另為新處分。
NCC今天召開第793次委員會議,並舉行會後記者會,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會維持原有附款,因為委員們認為,黨政軍條款在申設、換照及裁罰上各有不同規定,都是獨立適用,不會有訴願委員會所稱不當連結禁止的問題,NCC會再詳細補充相關法規及理由,假使業者再次提訴願,會努力說服訴願委員會。
翁柏宗指出,其實當時審查換照時,違反黨政軍條款,照理說可以不許可換照,但考量消費者權益、照顧企業員工等,才決定轉換成附款方式通過。
另外,東森電視集團、超視、民視、鑫傳視訊廣告、緯來電視、台灣優視媒體科技、九太衛星公司也因違反黨政軍條款挨罰,總計新台幣240萬元,行政院訴願委員會除了東森跟九太共計80萬元罰款的案件,訴願程序還在進行外,其餘160萬元則要求NCC撤銷處分,NCC今天也同意返還罰款。
NCC電台與內容事務處處長黃金益說,雖然這次罰款都返還,但未來假使還有違反黨政軍條款的新案,還是會依法處理開罰,不會因此有所改變。(編輯:李信寬)10703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