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暫緩旅遊 觀光局公布退費辦法
2018/2/7 17:17(2/7 17: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7日電)花蓮昨天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觀光局今天公布旅客解約退費原則和觀光業復建事宜,雄獅旅遊和易遊網今天也都說,11日前出發花蓮旅客可全額退費。
6日晚間11時50分花蓮發生芮氏規模6.0地震,震央位在花蓮縣近海,地震深度10公里,花蓮、宜蘭震度7級、南投5級、台中、雲林4級、桃園、新竹、台東、台北、嘉義、彰化、苗栗、台南3級、高雄、屏東、澎湖2級。
觀光局今天發布新聞稿,公布旅客解約退費原則、當地災民與受災觀光業相關安置及復建事宜。
觀光局表示,旅客取消參團旅遊行程時,得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應記載事項第14點,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13條規定向旅行社申請解約退費,旅行社扣除已代繳之行政規費及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後,應將餘款退還旅客。另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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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若個別旅客是自行向花蓮地區之觀光旅館、旅館業及民宿業者訂房,如因地震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雙方因素致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消費者得請求改期,或依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9點規定,請求業者返還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
雄獅旅遊和易遊網下午發布聲明表示,11日以前出發前往花蓮的團體或自由行旅客可辦理全額退費,若是訂購9日以前的華信航空花蓮航線機票,可於9日下午5時提出申請推票,一律不收手續費。(編輯:陳清芳)10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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