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駕駛一人一室 業者:團費恐調漲
(中央社記者陳葦庭台北20日電)交通部今公告「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遊覽車駕駛過夜原則需「一人一室」,旅遊業者今天表示,遊覽車駕駛住宿成本將轉嫁給消費者。
今年初蝶戀花旅行團遊覽車翻覆事件引發國人關注遊覽車司機過勞及安全問題,考量駕駛需要充分休息,交通部今天公告實施「旅行業租賃遊覽車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遊覽車駕駛過夜原則需「一人一室」,但考量飯店不一定有足夠房間數或房型,也允許例外,不強制。
另外,旅行業隨團服務人員應協同遊覽車客運業者,向乘客解說及示範該款車輛安全設施、逃生設備、宣導遵守交通法規規定並維護車輛整潔及雙方約定應提供之服務,乘客如有違反交通法規規定之要求,旅行業隨團服務人員應協同駕駛員予以拒絕,若違反可罰新台幣一萬到5萬元。
針對遊覽車駕駛過夜原則需「一人一室」規定,引發業者反彈,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蕭博仁今天受訪時表示,已經接獲許多陸客團接待社業者反應成本讓人「吃不消」。
他以陸客團8天7夜行程為例,過去領隊、導遊和司機都是湊二人一間,如果是男領隊和男駕駛,就安排二人一間,反之女領隊跟男駕駛就是各安排一間,但依照新規定,無論駕駛性別,司機都得自己睡一間,若是以每晚每房新台幣3000元到5000元為例,整團成本約增加2萬1000到3萬5000元。
至於國旅團費是否也會受影響,他則表示,成本也會轉嫁給消費者,但由於現行國旅團多為2天1夜或3天2夜,如果以每團20人計算,平均每人多出250元到500元不等,漲幅約5%,和陸客團相比,消費者較能接受。
雄獅旅遊則透過簡訊回應,目前國旅團都是依照領隊和司機性別分配住宿房間,若是不同性別就是一人一室,同性別就是二人一室,新規定上路後會配合政府政策,至於成本是否轉嫁給消費者,還要再評估。1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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