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修法 導聾犬與肢體輔助犬搭車免費
2017/9/29 14:58(9/29 15:07 更新)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9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增列聽障者攜帶導聾犬、肢障者攜帶肢體輔助犬,也能和現行視障者攜帶導盲犬一樣,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且不予收費。
交通部路政司營運科長王昭明說,這項修正案預告期是二週,新法規可望10月底前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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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明表示,現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只允許視障者攜帶導盲犬免費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對陪同視覺、聽覺、肢體功能障礙者的犬隻有較全面的規範,交通部也修正相關規定。
交通部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增列導聾犬、肢體輔助犬,或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專業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攜帶的幼犬,也能和現行視障者攜帶之導盲犬一樣,搭乘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且不予收費。10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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