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 最重可撤銷立案
2017/5/15 11:4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5日電)靖娟基金會今天表示,實際抽檢173家招收幼兒的補習班,發現66家違法經營幼兒園。教育部表示,可依法裁罰6至30萬元,最嚴重者將撤銷立案。
靖娟兒童文教基金會於3至4月針對6都招收6歲以下幼兒補習班場勘,共實際抽檢173校,靖娟基金會今天舉行記者會,公布抽檢結果。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調查173家招收幼兒的補習班後發現,有66家違法經營幼兒園,以北市比率(7成2)最高,其次是新北市4成2。
為何補習班不能做幼兒園?林月琴表示,可能產生5大問題,包括師資寬鬆沒列管、無明定生師比、樓層面積活動空間不符合孩子使用需求、設施設備不符合孩子需求、無評鑑機制等。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幼教委員會副主委顏嘉辰也表示,幼兒園的樓梯多大、廁所設置等設施都有規定,且師資也會要求是幼教科系或幼保人員,但如果是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師資、設備等都可能沒有要求,可能成為幼教的一大漏洞。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表示,近年已經修法規定,補習班不得經營非屬短期補習教育的機構或業務,欲招收學齡前幼兒全日上課,應申請幼兒園立案,如果補習班違法經營,可裁罰新台幣6至30萬元,最嚴重者將撤銷立案。
為了加強管理和稽查,終身教育司表示,今年也要求縣市政府,如果短期補習班違法經營幼兒園,必須要公告,並列入縣市教育補助款參考,希望地方政府能夠加強查核;而補習班若聘外籍教師,同樣要受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規範。1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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