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弊案 教部:應讓無罪校長復職
2016/7/7 15:19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7日電)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結新北市學校營養午餐涉賄案,教育部表示,午餐招標已刪除回饋條款,並改群組招標,避免弊案發生,這次獲判無罪的校長,應讓他們復職。
台灣高等法院審結新北市學校營養午餐涉賄案,今天判決30名被告校長及主任7年10月到3月不等徒刑,刑度都比一審輕,多人認罪獲緩刑。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表示,以前營養午餐招標可以有回饋條款,有的學校會在合約中要求廠商出電費或贊助社團活動等,甚至有廠商私下拿錢給校長運用,因此產生弊端。
新北市爆發校長涉收營養午餐回扣弊案後,林騰蛟表示,教育部要求中小學營養午餐改群組招標,3至5校為一個群組,輪流舉辦,同時明訂招標時不能有回饋條款,廠商捐款只能給學校,不可讓校長私下運用,希望藉此防止弊案發生。
對於今天的審判結果,林騰蛟指出,之前一審有罪的校長,目前都停職中,如果他們在這次判決時無罪,應該讓他們復職,並歸還停職期間的本金(約半薪)。1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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