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術科用違規媒材 制止後仍用恐扣分
2016/2/3 15:2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大學美術術科考試委員會今天表示,若使用簡章未表列的媒材,經監考人員制止後停用,將不扣分或些許扣分,若制止後仍繼續使用,則視情節輕重扣分。
105學年大學術科美術組考試於1月30日、1月31日舉行,不少考生和家長日前在師大附中抗議,質疑考試用紙規格不一、正反面標籤貼錯、使用部分媒材被登記違規等狀況。
大學美術術科考試委員會召集人、高雄師範大學校長吳連賞表示,1日已邀集專家學者重新閱卷,查驗結果發現考試紙張規格一致,「水墨畫」考科則有一張答案用紙條碼貼錯,因此連同媒材使用違規事項,交由今天召開的考試委員會討論。
吳連賞指出,條碼貼錯的答案卷仍可辨識作答情況,因此從寬處理;而使用簡章未表列的媒材,則視同違規處理,若監考人員制止後,考生就停止不用,可能不扣分或只扣些許分數,若經制止後還繼續用,將視情節輕重扣分,最多可扣到5分,實際扣分依個案情況而定。
過去美術術科考試媒材採反面表列,今年則改採正面考列,不少考生覺得使用工具受限,視覺藝術協會也發表聲明,認為正面表列僅列舉可使用的媒材,壓抑學子的創造力,呼籲檢討現行術科考試規則。
吳連賞指出,媒材規定是根據考試委員會籌備會議決定,考科改採正面表列,是為了確保考試的公平性,會議記錄也發函給各高中,簡章上也註明;至於明年是否沿用正面表列,則待明年的考試委員會討論再決議。
若考生仍覺得權益受損,可在事情發生7日內,以限時掛號郵寄,向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提出申訴,術科考試委員會將於收文後14日內以書面答覆為原則,必要時會提交常務會員會討論。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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