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肝一再復發要自費 病患被迫停藥
2015/7/19 09:12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9日電)B肝病患在健保給藥期滿後停藥,不代表治癒,有患者停藥之後復發5次,惡化為肝硬化。台灣肝臟研究學會建議健保署多給患者一段時間繼續用藥,以免功虧一簣。
台灣肝臟研究學會會長、基隆長庚醫院副院長簡榮南指出,這名60歲婦女服用抗B肝病毒藥物3年後停藥,當時病毒e抗原陰性;不料病毒沒有被制服,反而復發嚴重肝炎,重新接受治療3年後停藥,再度復發,前後復發高達5次,健保只給付2次療程,後期治療只能自費,由於無法負擔,常未能及時治療。
簡榮南說,口服藥物雖能抑制病毒複製,但B肝治療痊癒率相當低,停止治療病毒即有再複製的可能,治療至第3年時,60%患者被迫停藥,其中80%患者會重復發生,有5%會發展為嚴重型肝炎、凝血功能異常,甚至肝臟衰竭而須換肝。
台灣肝臟研究學會分析,健保不給付B肝治療的4個缺口,就有3個與停藥時機有關。第1個缺口出現在「服藥3年須停藥」,學會建議患者應治療至出現「e抗原陰性」,代表病毒不活動,然而再加上1年鞏固治療後停藥。
第2個缺口是「治療2次為限」,學會建議只要病患符合需治療標準,健保應不限次數給予再度治療。第3個缺口「針劑干擾素6個月為限」,學會建議e抗原陽性病患,接受針劑干擾素治療期應延長12個月,以有效抑制病毒活動。
簡榮南說,第4個健保缺口「免疫失調的B肝帶原者不能服用抗病毒藥物預防肝炎」,臨床上曾有類風濕性關節炎等自體免疫疾病患者,使用某些生物製劑治療,不半誘發B肝炎發作而導致肝衰竭, 如果事先口服抗病毒藥物可以減少遺憾。
台灣肝臟研究學會今年度提出最新的肝炎治療指引,同時檢視健保治療缺口並提出建議,希望最後一哩路早日彌補缺口,造福更多的患者戰勝肝病。10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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