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制度改先備查 教部:保障學生權益
2015/6/25 11:35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5日電)國教行動聯盟今天批評,教育部修法將各就學區入學制度程序,從「先公告後備查」改為「先備查後公告」,侵犯地方自治權;教育部則強調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
104學年度十二年國教入學政策,基北區和教育部因國中教育會考「量尺」的使用問題,爭論多時。最後基北區逕行公告入學制度,教育部即使「不予核備」,仍照基北區的制度走。
教育部6月10日公告修改「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將原本「先公告後備查」的程序改為「先備查後公告」。國教行動聯盟今天到監察院門口陳情,指教育部此舉違反原法意旨,使「備查」實質成為「核備」,侵犯地方自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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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長吳清山表示,修法前已和基北區討論過,北市有提出意見,但在討論後不再堅持。教育部也已進行過法規程序的討論,認為沒有違反的疑慮。
吳清山表示,「先備查後公告」對學生權益較有保障,如果各就學區入學制度有適法性的疑慮,就能及時修正。媒體追問如果地方與中央意見牴觸,是否不核備就不能公告,吳清山說「會再協商」。10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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