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照法修法 教團盼提升公幼比例
2015/6/16 16:28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16日電)立法院會昨晚三讀通過幼照法修正案,全教總今天建議,未來應儘速建立教保分工機制,提升公幼比率,鼓勵公幼提供幼教師比率,以提升幼教品質。
立法院院會昨天晚間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案,幼兒園的教保員或代理教師,只要在修正條文施行的10年內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得在幼兒園替代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的班級所需幼兒園教師。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教保員、幼教師培訓及分工機制並未在制訂幼照法時同步完成,是造成教保對立的主因,建議未來應建立教保分工機制,確立幼教師與教保員的工作內容及屬性,並設法提升私幼的勞動條件和勞動意識。
為落實學前教育公共化理想,全教總也建議,應該逐步提升公立幼兒園比例,讓家長在生活圈內就近找到品質佳、收費合理的幼兒園就讀,讓家長能安心就業,在偏遠地區及收費過高私幼充斥的市區,更要廣設公幼,同時要鼓勵公幼提升幼教師比率,以提升幼教品質。10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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