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食品添加物製藥 13家藥廠挨罰
2015/4/11 14:13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1日電)工業碳酸鎂及碳酸鈣流入部分藥廠,衛福部初步清查,13家藥廠雖未使用工業鎂或鈣,卻用食品級或食品添加物的碳酸鎂(鈣),都要開罰及下架。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製藥業使用做為「主成分」原料,藥事法規定來源必須是領有「原料藥」許可證,這次花了3天查27家藥廠,13家藥廠23項產品拿不出原料藥許可證,只有食品級原料或食品添加物,卻生產製造以碳酸鎂或碳酸鈣主成分的胃藥。
食藥署長姜郁美說,這些藥食不分的製藥廠,應在4月15日午夜前下架相關產品,30日內完成回收,庫存品封存停止出貨。
另外,根據藥事法規定,這些藥廠的產品不符規定,各將會遭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罰鍰;而且因為原料進貨未依規定逐批抽樣檢驗合格,也面臨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10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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