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政策環評 促經部檢討聲浪大
(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環保署今召開砂石開發供應方案政策環評,因供應方案依據不合時宜,且影響環境有不可回復性,環委要求經濟部應全盤檢討。
經濟部礦務局這次提出「砂石開發供應方案政策評估」,是依行政院於民國84年核定的「砂石開發供應方案」為準則而召開,民國96年卻遇到中國大陸禁止天然砂石出口,98年莫拉克風災帶來大量河川疏濬砂石,過去這份擬定的政策,已有部分不合時宜。
經濟部礦務局委託台北科技大學副教授丁原智於今天政策環評會議報告說明,未來砂石主要來源為陸上,配合陸上砂石砂少石多的特性,計畫推動海域砂石資源的調查與開發,並推動進口砂石調節供需。
丁原智提出三個砂石開砂供應方案:方案一以營建土方、河川及陸上採土為主,方案二提高營建土方、河川和進口砂石比例,方案三則以陸上採土為主,完全不採用進口砂石。
但有環評委員直指,此案目前對應的政策目標時空背景不符現況,請經濟部應彙整轄屬單位全盤檢討砂石業,重新依現況提出符合現況的最新評估報告,「現在不該花了一番心力審查,去符合20年前的資料。」
環評委員表示,這份報告都按照過去數據,沒有實質調查分析就做評估,建議重做檢討,並有量化分析。此外,也應評估土壤重金屬含量,並說明對水資源保育、災害預防的措施。
「建議此案應進二階環評做更嚴格評估,讓環境影響降到最低。」宜蘭環保局代表說明,陸上採石政策背景說明裡,沒有提出採礦業對土石工業現況分析,針對採礦過程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應作全面性評估。此外,砂石運送過程對環境難以回復性應補充說明,應採總量管制並設定限制採礦業新增或擴大的機制。
農委會代表表示,土石開採對環境影響大,對採砂場址都應避開野生動物或自然生態保護區,應注意往外擴散對農作物影響。尤其對部分敏感動植物等都有不可回復的敏感性,未來應視個案狀況,提出具體改善保育措施。1040213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