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亞洲公司治理評鑑 台灣與新加坡並列第3

2023/12/14 12:1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4日電)亞洲公司治理協會公布亞洲公司治理評鑑,前2名為澳大利亞、日本,台灣與新加坡並列第3。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長駱秉寬今天表示,台灣在審計執行和規範表現優異,但投資人保障仍待加強。

駱秉寬根據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CGA)公布評鑑結果分析,台灣在審計執行和審計規範領域表現優異,僅次於馬來西亞。總體名次較2020年進步1名,分數由62.2進步一點到62.8;這次主要是香港評比掉落太多到第6名,日本則直衝第2名,進步很多。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他直言,台灣在投資人保障方面低於亞洲12個國家平均值,進步有限,還有待加強。不過,台灣在永續發展路徑圖表現很好,但最後在永續資訊揭露部分降低了一些門檻;台灣在公司治理規範(CG Rules)有進步,在初次上市(IPO)公司部分退步一些。

駱秉寬說,ACGA認為台灣上市公司有設立提名委員會的主席較不具獨立性,可能非獨立董事,而獨董擔任提名委員會主席的與亞洲國家相比,為數較少。(編輯:郭無患)112121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