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林右昌:研議預售屋價金動支時間 保障購屋者權益

2023/10/2 19:25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日電)內政部長林右昌今天說,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政府一定會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也會在確保預售屋制度可運行下,研議價金動支時間的合理性,並會再進一步邀各方討論,凝聚共識。

內政部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外界關心現行預售屋「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買方所繳價金的使用,林右昌今天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時指出,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正朝三大原則討論。

林右昌說,第一,政府應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明確規範所繳價金應使用於實際工程興建項目中,以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因支付管銷費用而被用罄。

第二,為確保現行預售屋制度可運行,將研議價金動支時間的合理性,例如在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以開始動支預售價金,以維持預售制度精神,並合理運用預售價金。

第三,如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買方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編輯:張均懋)11210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