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費擬升至20.2萬 4人家庭省稅1200元起跳
2023/8/18 19:05(8/18 21:2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8日電)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2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增至新台幣33.7萬元,牽動以此為調整基礎的納保法「基本生活費」,可望提高至20.2萬元,明年5月報稅適用;以四口之家試算,最少可省稅1200元。
基本生活費調整後,受益戶數可望逾230萬戶。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2017年底上路,保障國家不可對民眾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簡稱基本生活費)課稅,標準是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主計總處今天公布2022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33.7萬元,以此計算,2023年每人「基本生活費」估為20.2萬元,比前一年度的19.6萬元,增加6000元,將於2024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綜所稅申報時,財政部有一套計算方式,以確認個人受「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保障不可課稅的「基本生活費」額度,有在計稅時減除。
若綜所稅本身的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以及身心障礙、教育、幼兒學前、長期照顧、投資儲蓄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低於」基本生活費20.2萬元,明年5月報稅時,將可增加減除低於基本生活費的差額。隨免課稅金額增加,實際稅負就會降低,通常有利多口之家。
簡單試算,假設是原本就受惠納保法「基本生活費」而可少繳稅的單身納稅人,隨「基本生活費」提高6000元,在適用稅率5%狀況下,明年5月報稅時可再省稅300元;若為四口之家,適用稅率5%、可省稅1200元,適用稅率為12%、可省稅2880元。
財政部強調,依法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只要調高,「基本生活費」金額就會相應調整,但調整後的具體金額,仍須以年底正式公告為準。(編輯:楊蘭軒)11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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