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董事長再換人 NCC:必要時找當事人到會陳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6日電)鏡電視3月4日、3月15日兩度換董事長引發外界關注,NCC表示,鏡電視今天表示會再變更營運計畫,後續審查時可能會請雙方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釐清相關事實。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例行記者會,鏡電視1月19日獲得NCC許可申設,鏡電視董事會3月4日宣布更換董事長、總經理,由紙風車劇團創辦人李永豐取代前董事長陳建平,成為新任董事長,前民視副總經理蔡滄波則出任總經理。沒想到鏡電視高層人士變更案3月9日下午送至NCC,都還沒審查,李永豐昨天在董事會提出辭呈並已獲准,新任董事長改由導演楊雅喆出任。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公司董事會改選並不需要事前報備,只要事後送變更。鏡電視3月9日已送營運計畫變更,當時有請鏡電視補上董事會議程、簽到簿及會議紀錄等,現在有新的董事長人選,鏡電視今天早上回應「會變更營運計畫」,不過目前尚未收到相關文件。
NCC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董事長更換的爭議,前董事長陳建平也有發起法律行動,並跟NCC說明相關訴求,後續審查相關人事變更時,可能會請雙方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到會陳述,釐清相關事實。
媒體報導提到鏡電視前董事長陳建平疑因介入新聞而被撤換,黃文哲表示,鏡電視有外部公評人制度,外部公評人翁秀琪作為社會大眾跟新聞台的溝通橋樑,會請翁秀琪了解是否有干預新聞事實,如果真的有,也會要求提出制度檢討跟建議。
媒體關注鏡電視檢舉內容後續如何調查,黃文哲解釋,今年1月NCC收到的檢舉案主要是兩部分,第一是鏡電視有大量員工加退保情形,「NCC關注鏡電視跟鏡週刊是否各自獨立經營」,當時詢問了解是鏡電視部分人力陸續回歸鏡週刊所致。
黃文哲表示,第二是檢舉提到前董事長裴偉有擔任鏡電視顧問,後來了解裴偉只是鏡電視股東、沒擔任任何職務。後續才又出現媒體爆料停雲管理顧問公司曾每月收取鏡電視每月新台幣150萬元費用一事。
翁柏宗表示,有2個重要時間點,第一是去年5月陳建平擔任新任董事長,第二是今年1月19日許可申設案,了解停雲管理顧問公司在兩個時間點前後是否有收取費用,全程都會了解。NCC做出附款也提到,「鏡電視股東及其所屬企業,與鏡電視間不應有顯著非常規交易或不當利益輸送情事,並應納入會計師查核事項」,強調這是執照保留許可廢止權事項之一。
媒體詢問在審查鏡電視人事案上時程,翁柏宗表示,這是外界關注事件,過程中會盡量釐清事實,但是並沒有時間表。(編輯:黃國倫)11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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