挹注5+2產業活水 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範圍放寬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14日電)為助攻5+2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發展,金管會放寬保險業可投資私募基金標的,若私募基金管理機構為境內合法設立、已取得國發會資格函且投資範圍配合政府政策,將納入保險資金可投資範圍。
配合國發會私募股權基金輔導管理要點,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保險業可投資私募基金標的,草案預告期定為30天。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金管會本次放寬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標的,是希望吸引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國內5+2產業及六大核心戰略產業,助攻產業發展。
待草案通過,若為台灣境內合法設立、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已依「國發會促進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產業輔導管理要點」取得國發會資格函的基金管理機構,且私募基金投資範圍配合政府政策,將可納入保險業投資標的。
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業投資對沖基金、私募基金、基礎建設基金及商品基金等國外表彰基金,所定財務條件限制為最近一期RBC(資本適足率)大於250%,或RBC介於200%至250%且最近一年信用評等達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為強化保險業投資私募基金的風險承擔力,本次金管會一併修法明定,保險業若連續兩期、即兩個半年未能符合前述財務條件,將不得再參與對沖基金、私募基金、基礎建設基金及商品基金等4類國外表彰基金的後續注資。
根據規定,保險業投資海外對沖基金及私募基金投資額度,合計不得超過保險業可運用資金的2%,截至今年10月底保險業約已使用1.7%額度、投資金額新台幣5079億元。
不過張玉煇指出,若保險公司已獲准國外投資額度超過40%,投資對沖基金及私募基金限額將可拉高至3%;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有17家壽險公司、2家產險公司國外投資額度獲准超過40%以上。(編輯:黃國倫)1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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