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北市推包租代管減稅 每屋減徵各以1萬元為上限

2021/11/23 16:53(11/23 23:1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3日電)台北市稅捐處今天表示,為增加租賃住宅市場供給,民眾將住宅委託代管業或包租業轉租,提供居住1年以上,可減徵地價稅、房屋稅各40%優惠,每屋減徵稅額各以1萬元為上限。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健全租賃住宅市場,依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11月8日公布「台北市個人租賃住宅委託包租代管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希望協助個人住宅所有權人處理租屋管理事務,並保障租賃雙方權利。

稅捐處說,住宅所有權人持有台北市房屋,若自行出租供住家使用,課徵房屋稅部分,2戶以內每戶稅率2.4%、3戶以上每戶3.6%,若委託租賃代管業或包租業轉租,減徵後,稅率約1.44%、2.16%,地價稅同樣可減徵,每屋減徵稅額各以新台幣1萬元為上限。

稅捐處表示,相關租賃住宅服務業者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服務業資網頁查詢。

稅捐處指出,符合規定者,地價稅應於每年9月22日之前、房屋稅應於減徵原因發生起30天內,附租賃契約書、委託管理租賃住宅契約書影本等,申請經核准後,可自出租日當年起及當月起開始適用。

稅捐處表示,若逾期才申請,地價稅則要到隔年起、房屋稅要至申請當月份才能適用。民眾若需要進一步瞭解相關地方稅法令規定,可就近向所屬分處洽詢。(編輯:李亨山)110112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