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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新版生技條例 受託開發製造納租稅優惠

2021/9/9 15:47(9/9 19: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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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9日電)行政院會今天拍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重點包括延長10年施行期限,並將受託開發製造(CDMO)公司、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納入租稅優惠,且新增機械設備投資抵減優惠。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在院會中拍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草案,該法案原名為「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原先在今年底落日,修正後施行期限延長至2031年底。

蘇貞昌會中表示,因應先進醫療發展、促使台灣能在全球生技醫藥產業供應鏈中扮演關鍵地位,鼓勵生技與資通訊產業跨域發展,並朝研發與製造並重,草案將「精準醫療」、「再生醫療」、「數位醫療」,以及受託開發製造生技醫藥產品業者,均納入適用範圍。

蘇貞昌說,草案同時將租稅優惠期間再延長10年至2031年底,並運用租稅優惠,引領資金投入,強化留才攬才,以培養新興科技護國群山;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後,請經濟部、衛福部、科技部積極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草案修正要點包括因應全球發展新興應用科技,並結合台灣資通訊產業的先進技術及完整供應鏈優勢,提供新的疾病治療策略選項,將再生醫療、精準醫療、數位醫療等納入獎勵範圍,同時,納入CDMO公司為適用對象。

經濟部說,生技醫藥產業具高風險、高投資且回收期長的產業特性,為持續鼓勵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提供生技醫藥產業的研發抵減租稅優惠。草案規定,研究發展支出投抵,限研發製造的生技醫藥公司,抵減率為25%,每年最高抵減稅額50%

為推動生技醫藥產業朝向研發與製造並重,打造成國際生技醫藥訂單的生產基地,草案這次也新增生產製造的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適用投資抵減。生產製造全新機械、設備或系統支出投抵,抵減率為當年度抵減5%,或可選擇分3年抵減3%,每年最高抵減稅額30%。

草案考量生技醫藥公司仍需長期且穩健的資金投入研發,除延續法人股東投資抵減,亦新增個人股東投資所得總額減除。

未來「個人投資」未上市櫃且成立未滿10年的研發製造公司,或是未上市櫃且成立未滿5年CDMO公司,同公司投資金額100萬元以上,且持股滿3年,投資額50%將自所得總額減除,每年減除額度上限為500萬元。

此外,為強化留才攬才誘因,吸引國際高階專業人才參與生技醫藥公司經營,這次也鬆綁研究人員持股限制,針對高階專業人員及個人技術投資人因獎酬、技術入股或認股權憑證取得的新股,經持有且任職服務或提供服務一定年限,可選擇取得股票時的時價或轉讓時的時價孰低者課稅。(編輯:張均懋)1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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