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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防疫照顧假給薪 財政部:雇主可享租稅優惠

2021/2/3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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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日電)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將延後開學,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財政部表示,雇主若願意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時,仍給付薪水,該筆薪資費用於計稅時可加倍減除,提供租稅誘因鼓勵企業給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宣布,為確保開學前校園環境衛生安全、完備防疫作業與環境清潔消毒,高中職以下學校延後到2月22日開學,延後開學期間(2月18 日至21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以及國中、高中、五專1到3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財政部表示,按照紓困特別條例,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雇主如果仍願意發放薪資,未來申報營所稅時,該筆費用可加倍於計稅時扣除。

假設雇主4天給薪1萬元,正常情況計稅時只能核實扣除1萬元薪資成本,但若為防疫照顧假期間薪資,則可加倍以2萬元扣除,降低應稅所得,達到減輕稅負效果。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防疫照顧假給薪的雇主,想適用成本費用加倍減除租稅優惠,應於辦理該年度所得稅結算、決算或清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請假紀錄、薪資金額證明、計算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文件。(編輯:趙蔚蘭)11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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