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獨董黃福雄提4理由 擬解任陳世洋獨董資格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1日電)電梯大廠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認為另一獨董陳世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擬於2021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案解任。
黃福雄表示,為追求全體股東利益,並督促永大公司經營,基於行使獨立董事職權,已向證券主管機關與永大遞件,將於明年2月8日合法召開股東臨時會,提案解任陳世洋獨立董事資格。
他指出,陳世洋擔任永大第18屆獨立董事期間杯葛董事會決議,卻於擔任第19屆獨立董事一改過往立場,習於附和及背書經理階層意見,有失獨立性及專業性。
其次,黃福雄認為,陳世洋逾越審計委員會職權,執意作成股利配發建議案,附和公司主事者意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
黃福雄並認為,陳世洋對經營階層所提「經理人及專業主管等之薪酬修訂案」,未積極督促甚至照單全收,顯未盡獨立董事應盡職責。
黃福雄指出,陳世洋在第18屆任期中,無端指控特定董事及獨立董事立場,且恣意召集2019年第1次股東臨事會改選全體董事,執意妨礙特定股東參與,使得改選結果無法反映正確且即時的股東意向。
媒體提問是否有掌握主要股東的意見,黃福雄表示,他以獨董職責獨立行使職權,事前沒有接觸包括寶佳、日立等大股東,提案後當然希望獲得股東們的支持。
至於明年2月股臨會是否會規劃全面改選永大董事,黃福雄指出,不會有全面改選永大董事的提案,就只有解任獨董陳世洋案和補選一席獨立董事案。
對於黃福雄的提案,陳世洋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時感到驚訝與遺憾,他指出,做成2019年度股利建議案,已考量永大公司現金流量並做現金壓力測試,且大股東日立在股東會時也投贊成票。
陳世洋認為,若日立擬再次公開收購而計畫先行解任他的獨董職務,陳世洋仍請日立需考量全體股東的利益,切勿低價收購,維護國際大公司的風範。
永大今天下午也公告,接獲獨立董事黃福雄自行召開202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規劃2月8日召開,討論解任永大第19屆獨立董事陳世洋職務案;若通過將補選一席獨立董事。(編輯:張良知)1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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