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銀備抵呆帳50%可計淨值 估釋3240億量能
2020/6/11 21:27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1日電)金管會今天表示,將預告修正法規,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金的50%可計入淨值,合計陸銀加外銀共可增加新台幣3240億元放款量能,支持在台辦理放款、投資業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此修正辦法公告隔天起算60天後生效,預計最快第3季可以上路。
莊琇媛說,這次修法主要是外銀建議,其在台投資放款業務進行因以存款為基準,但受到據點影響,吸收存款不容易,在投資量能上會受到限制。
莊琇媛表示,考量外銀是向總行拆借來的資金,且對放款有很高的審查嚴謹度,列呆帳比率不高,但卻會影響淨值與放款量能,因此,金管會考量將外銀提備抵呆帳一半放入淨值中,其他所有會計科目仍然不變。
銀行局統計,截至2019年底止,國內26家外銀分行淨值達1186億元,備抵呆帳約148億元,換算可計入淨值約74億元;加上3家陸銀淨值197億元、備抵呆帳約14億元,換算可計入淨值約7億元。
進一步計算,一般放款量能可達淨值40倍,因此修法收寬後,外銀預估可增加2960億元的量能、陸銀則可增加280億元的量能,合計為3240億元。
換句話說,陸銀與外銀共可增加3240億元放款量能,以支持未來在台辦理放款、投資業務。
銀行局表示,考量經濟、金融情況變動快速,主管機關可就外國銀行分行得併計的金額比率,作適時衡酌調整,原則上3年檢討一次。本法修正已就審慎監理充分考量,並兼顧風險及外國銀行分行業務的發展作適度調整。(編輯:林淑媛)10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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