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等四方攜手整合資源 搶海事工程商機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10日電)台船公司聯合陽明、台航、台灣港勤公司等四家公股企業籌組工作小組,整合彼此資源,並納入周邊小型海事工程公司的能量,與離岸風電開發商洽談海事工程商機。
台灣國際造船公司今天在台船公司台北辦公室舉行「四方合作意向書簽署儀式」。出席簽署代表為台船公司董事長鄭文隆、陽明海運董事長謝志堅、台灣港務港勤公司董事長張國明、台灣航業董事長劉文慶等四人。
鄭文隆表示,簽約四方各有各的專長和軟硬體資源,但離岸風電事業需要許多船舶,畢竟開發商在執行業務時,希望本土船隊有所發揮;這四家企業有船舶、人員、管理、訓練等能量,預計先組工作小組,再和開發商洽談,並發揮母雞帶小雞的方式,吸納周邊較小型的船舶公司一起進軍海事工程大業。
鄭文隆指出,過去台灣的工程能量集中陸地和近海工程,希望藉由離岸風電的建設,將工程經驗從近海帶到離岸,這將帶動台灣海事工程的質與量發展得更好。
謝志堅說,陽明可以提供船員訓練、物流服務、散裝和貨櫃航運,且陽明在全球100多個港口都有據點,還能提供超高、寬、長、重器具設備一條龍服務。張國明則願意提供全公司拖船等47艘各式船舶及409位船員的能量共襄盛舉。
劉文慶認為,離岸風電是台灣享有乾淨能源的大業,不應受政治干擾,台航除了散裝船,還有人力管理、人員代送等能量,可讓四方工作小組力量更強大。
經濟能源局長林全能強調,5.5GW離岸風電2025年全數運轉後,可年發電198億度,減少1047萬公噸二氧化碳,工業產值達新台幣1280億元,服務業產值達700億元;但最重要的目標是要建立國內供應鏈的能量。
鄭文隆說,四方企業先成立工作小組,未來再視工作順利與否成立公司,並搶先在各大開發商與國內工程界廣泛接觸前先搶下商機,至於未來是否自建一艘數十億元的風機安裝船(TIV),還要視能源局對未來2026年到2030年是否每年再建1GW發電量的計畫,以及在接觸開發商洽談工程計畫時能釋出多少生意,再評估興建與否。 (編輯:郭萍英)108011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