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載具創新條例初審 經濟部:盼明年初啟動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7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參考監理沙盒精神,營造合理、安全的創新測試場域;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說,盼草案順利三讀後,明年初就能啟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邀請龔明鑫列席。行政院提案指出,近年無人載具創新應用蓬勃發展,也對現行法規、監理機制帶來衝擊及挑戰,為推動國內無人載具科技發展,因此參考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的「監理沙盒」精神,提出草案。
提案指出,在實驗場域進行無人載具科技、服務、營運模式等創新實驗時,能在特定範圍及條件下,透過法律暫行排除相關監理規範,以彈性空間鼓勵各界投入無人載具科技的研究發展與創新應用。
草案明定,申請人應檢具申請書、創新實驗計畫,向經濟部提出申請,計畫中須包括實驗的範圍、期間、規模完成模擬分析,提出實驗預期效益、無人載具符合安全性文件、交通影響分析及因應措施、投保保險規劃等。
草案明定,創新實驗期間以一年為限,申請展延也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在創新實驗期間,經濟部應將實驗內容、期間、範圍、排除適用法律等相關資訊揭露在網站上;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實地訪查,申請人不得規避、妨礙、拒絕。
申請人在實驗期間若逾越主管機關核准的範圍、不利公共運輸、危害參與實驗者人身安全、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時,主管機關得命其限期改善;若情節重大或無法改善者,得逕行廢止其創新實驗。
龔明鑫會後受訪表示,全世界都在推動無人載具,但實驗過程中可能涉及公領域,有些法規要暫時性排除,才有辦法做試驗,因此草案精神是要在特定時間、特定場域把某些法規暫時性排除,讓它可以做示範性試驗,產業才有可能進一步發展、推動。
龔明鑫表示,如果草案順利三讀後,希望明年初就啟動;未來技術經過驗證後,做成完整的系統,發展速度就會很快,不然現在都只能做理論上的探討、分析,沒辦法實作。未來加上車聯網後,台灣的發展機會非常大,這樣的實驗條例在亞洲,「我們算比較快的」。
龔明鑫說,目前國內已經有些無人載具業者在接觸,像是小巴士、物流車、觀光船、無人機等都有,最先上路的無人車會是年底在台中的花博,但限制非常嚴格,會有專用道路;法案通過後實驗項目、場域會更多元。(編輯:張均懋)10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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