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 恐胎死腹中
2018/8/17 19:25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南投17日電)針對海外資金匯回給予租稅優惠議題,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海外資金匯回涉及洗錢防制與防貪腐,需跨部會研商。言下之意,財政部日前提出的「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恐胎死腹中。
民主進步黨立委余宛如與劉世芳日前提議,訂定「促進境外資金回國投資特別條例」,為期兩年,海外匯回資金免舉證,可視匯回時間點,直接乘以固定稅率課徵;匯回資金若投入特定產業、計畫,可再享稅率減半優惠,將匯回資金稅率固定在2%至12%,但有匯回3年內不可投資不動產的限制。
對此,財政部原本規劃朝簡化所得認定標準的方式,取代余宛如等人所提出的專法,原定7月底提出,但由於涉及洗錢防制與防貪腐議題,財政部目前仍與法務部、央行、金管會進行跨部會研商。
蘇建榮今天率所屬單位首長召開媒體座談會,針對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他坦言當時想法太過單純,只考量是否課稅的問題。後來央行對海外資金回台提出具體意見,認為資金匯回牽涉匯率波動,而金管會也認為牽涉龐大資金管理問題,法務部則考量洗錢防制與防貪腐議題,因此海外資金匯回須全盤考量。
蘇建榮說,針對海外資金匯回,一要考慮租稅公平,二要考慮經濟發展,三要考慮有效管理。尤其台灣金融機構存放款差額達新台幣10兆元,若海外資金再匯回,國內容量是否承受得住,都必須考量;尤其海外資金匯回後,是否會像民國98年時遺產贈與稅降到10%後,資金都跑到股市與房地產,這些問題都必須考量,因此需跨部會謹慎研議。(編輯:張良知)10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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