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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海示範風場展延未過 補助恐追回

2018/1/19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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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19日電)離岸風電福海示範風場,環評建議不應開發,由於進度落後同期的海洋示範風場,第3度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展延。但能源局認為失去示範意義,決定不予通過,未來也沒有參與遴選資格。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公布風力發電4年計畫,2020年前離岸風電應達成520MW目標,由海洋128MW、福海120MW、台電110MW,總共建置358MW,加上部分潛力風場提前於2020年遴選0.5GW,力拚2020順利達標。

原定2015年完成離岸風電示範機組設置,福海雖然拿到施工許可,但尚未設置;福海申請的示範風場由於月初環評並未通過,申請第3度展延,卻遭經濟部能源局拍板決定不予通過。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由於福海前兩次展延,能源局都認定有不可歸責於他的因素,但同期申請示範風場的海洋示範風場已經設置8MW的海上風機,福海卻還卡在環評階段。

李君禮指出,現在其他潛力場址申請的裝置容量,以及環評通過案場,進度都遠遠超過福海,雖然福海希望在環評大會力拚翻案,但是「已經失去示範意義」。

經濟部15日召開離岸風電遴選辦法方案說明會時,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福海如果展延未能順利通過,保留的併網容量考慮留待2020年第一階段遴選時,開放廠商爭取。依照規定,福海申請的是示範風場場域,跟潛力場址不同,適用辦法也不同,即使釋出併網容量,也無法參加遴選。

根據能源局提供資料,福海已經取得2支示範風機的籌設許可,當初繳交的履約保證金約為新台幣7500萬元,如果確定追回補助款,會優先從履約保證金裡面扣除。1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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