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漁牧4週彈性工時 碾米漁業都嫌不足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1日電)一例一休上路,各行業爭取放寬彈性工時。勞動部明天將預告農林漁牧指定適用4週彈性工時。但是碾米業及漁業署都說,必須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再放寬才有用。
媒體報導勞動部明天將預告農林漁牧將納入4週彈性工時,納入後每天正常工時可挪增至10小時,另例假可在2周範圍內挪移,僅要求勞工2周有2例、4周有4例4休,最長可連上24天班未違法。
米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吳源昌表示,每年2期稻作農忙2次,每次就是要人力不中斷的工作8週,而且機器啟動後不能停,所以重點是人力不能中斷,因此彈性工時必須是8週,而不是4週,若只給4週,除非後面4週不勞檢,不然一樣會違法。
他並呼籲勞動部官員,趁現在5、6月間農忙時,直接到產區實地勘察,了解產業實況再做決定,「不要在桌上做決策」。
漁業署署長陳添壽也說,不論遠洋或是沿近海的海上作業,都無法適用一例一休7天休1天,已經跟勞動部協商爭取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具體訴求內容包含每天工作不能超過12小時,即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之外,可再加班4小時,以及每月休假不得少於4天。
他並說,以上是適用勞基法的部份,境外僱用的漁工因為不適用勞基法,則是訴求每人每天休息至少要10小時,每個月休假不得少於4天,若沒休足4天,則必須是勞資協商同意後才可以,並要另排補休休足天數。
至於林業,農委會林試所所長黃裕星表示,其實國內林業的產能有限,比較沒聽到產業界有什麼反應。
畜牧業方面,農委會畜牧處指出,酪農業曾傳出缺工問題,比較沒有勞基法適用方面的意見反應,而且資方本身就是農保的農民,員工多是另外投保職業工會;工時來說,大場需要凌晨4時開始作業,但午休長達4小時,之後再忙到晚上7時,工作時數沒超時。10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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