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再說明否決東森電視案 台數科:遺憾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3日電)NCC今發布新聞稿,進一步說明否決台數科併東森電視股權案理由;台數科表示,該新聞稿內容掩蓋部分事實,避談產業發展現況與釐清核心爭點問題,深感遺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否決台數科併東森電視股權一案,今天NCC發出新聞稿進一步說明原因,包括買方利用系統台掌握頻道排頻及上下架權力,曾對頻道自由競爭進行要脅限制作為,已屬經營之重大缺失。
針對NCC新聞稿,台數科指出,該委員會就東森電視股權交易案決議本文近期將函覆投審會,惟新聞稿內容掩蓋部分事實,避談產業發展現況與釐清核心爭點問題,亦欠缺關注與傾聽近日國內傳播學界的諄諄指正,NCC身為掌理我國傳播通訊事業政策之最高行政主管機關,其所應有之高度與獨立審理之水準至此,令人深感遺憾。
台數科更提出5點意見如下,表示均可接受各界詳查公評。
第一,NCC指稱買方台數科掌握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市占率9.89%,並謂及所屬相關系統於中南部經營區「具有絕對優勢地位,進而得以高度控制該等縣市民眾之有線電視媒體視聽選擇」等語,復依照《有線電視法》第24條規定,有線電視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總戶數三分之一,台數科顯然並未違法,完全符合規定。
第二,NCC稱交易標的東森電視現所擁8個頻道包含2個新聞頻道,質疑台數科併購後頻道數將占全國11.8%為第二大頻道商,惟依據《有線電視法》第25條規定,頻道數並未超過四分之一規定,何來壟斷之嫌?何以現在東森電視事業集團頻道經營數量不違法,一旦他日交易股權卻可據稱為壟斷?
第三,NCC在未能提出反壟斷法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之狀況下,以未具客觀評估標準與適法合法基礎,先主觀質疑台數科對於交易案的經營誠意與營運方案,後以不具有規範標準的情況卻做出對本案具壟斷之嫌的草率判定,又冠以本交易案不利言論多元發展及民主社會健全發展之說法,質疑本併購案不利於促進多元意見、製播獨立及公共利益等語,既不符合依法行政,亦失去行政機關依事實判準之客觀性,說明內容籠統不明,似難以服眾。
第四,NCC對於本交易案財務規劃與營運計畫,經過多次陳述說明與專業意見提供,仍無視於鑑定人政大經濟系王國樑、台大財金系張森林在鑑定所言「財務結構與負債比皆在合理範圍內」之意見,仍臆測台數科無法實現未來營運規劃,對產業發展不利,實難接受。
第五,針對2016年8月頻道為因應巴西奧運轉播,提供廣大民眾收視服務所做之暫時性移頻處置,待賽事結束即回復常態一事,台數科已清楚說明實屬提供重大國際體育賽事收視服務公益事由之權宜措施,既已允諾日後加強協商依規辦理,NCC竟率爾稱之為擾亂市場秩序及影響消費者,又稱無法遵概念,台數科服務大眾之善意,反遭責為辯稱之詞,實難理解。
台數科強調,在此次東森電視股權併購案的過程中,自始堅持積極推動媒體多元服務與新聞自主,並以提升電視產業推升至4K系統為目的,從本土出發的良善企業初衷至今仍無改變,雖橫遭無理質疑為帶有壟斷企圖與阻礙媒體多元發展,仍盼各界不吝指導與公評,共同為台灣傳播產業與市場發展而努力。10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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