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節稅8大手法 國稅局都看在眼裡
2017/5/16 16:53(5/16 17: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16電)保險有未雨綢繆、儲蓄的功能,國人熱愛購買保險,但也有人透過買保單規避稅負。會計師舉出國稅局8種用以判定民眾是否刻意節稅的指標,民眾小心避稅不成,反而多繳無謂保費。
安永(EY)會計師事務所表示,國人有購買保險的習慣,除國人偏愛儲蓄,以及對於醫療需求、意外損害填補的投保外,另有因法令的規定,使民眾將保單做為資產傳承用途,不僅部分資產不計入遺產總額,透過受益人的指定,也可以將財產按照自己的意願做調整分配。
舉例來說,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根據遺贈稅法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也不計入遺產總額。因此部分民眾買保單,已與當時投保的原意不同,甚至有部分是為了節稅,成為國稅局查核對象。
安永並列舉了國稅局用以判定有意規避稅負的 8大指標,包含一年內密集購買高額保單、確診罹患重大疾病後積極投保、超過80歲後大量購買無需體檢保單、購買多張短年期保單、一次性大額繳清保單(躉繳保單)、巨額投保,甚至是舉債投保,以及保單費用高於理賠金額等不尋常情況,皆會被國稅局判定有規避遺產稅之嫌,進而對其補稅。
安永會計師表示,保險本意出自以較少的財力,集合成龐大的力量,在個人發生意外或特定情況時,用以分散風險並消化損失。然隨時代變遷及客戶需求,保險商品的目的不再僅限於上述的風險控管,甚至有保險商品偏重於財富的累積,建議民眾於考慮購買保單產品或資產配置時,仍應詳加考量所欲達成目的,始能做出較適合的規劃。10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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