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種電查核進度慢 農委會樂見監委調查
2017/4/12 19:51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假務農亂種電查處由縣市負責,至今進展甚微,僅台南市最為積極。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有2位監委要調查,樂見有監察院作後盾,已安排明及後天,還有5月初會勘4縣市。
農委會從民國102年10月9日起施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之後假務農亂種電傳聞出現,並有實例。
因為查處的執行單位在地方政府,非農委會,農委會為了導正亂象,在104年8月12日做出函釋,規定申請使用太陽能發電設施的農業產量,必須達農業統計年報近3年產量的7成以上,不達標準將廢止農業設施資格。
農委會企劃處去年底統計,函釋做出後,至105年12月20日之前,各地方政府收到農作申設農業設施(太陽能發電)的案件變少了,審核也變嚴,「沒有通過的案件了」;其次,查核後廢止資格的前5名縣市為台南市廢止60多件、雲林縣4件、高雄市2件、嘉義縣2件、苗栗縣1件,其餘縣市無廢止件數。
對比今天媒體導,查核後廢止資格的前6名縣市為台南市廢止增至70件、屏東從去年的0件變成2件;其他包含雲林縣4件、高雄市2件、嘉義縣2件、苗栗縣1件,以及其他縣市0件,都沒有進展。
對於目前查處進度不良,僅台南市最積極。蔡昇甫表示,查處執行單位為地方政府,現在監委方萬富、李月德要調查,農委會樂見有監察院作後盾,並已安排13日要會勘嘉義、14日會勘台南,另暫定5月1日會勘雲林、2日會勘彰化,屏東等其他縣市目前還未安排。
他並說,農地亂種電問題從102年起陸續發生,104年農委會已做釋函補救,現在希望與監委合作,讓查處進度更好;此外,至少每2個月也會跟地方政府召開會議,鼓勵及了解查處進度,以利良田回歸農用。1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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