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撤回部分彰銀訴訟 盼訴訟快解決
2017/1/16 18:34(1/16 20:10 更新)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6日電)台新金控董事會今天決議,將撤回與財政部之間有關彰化銀行包括改派董事及損害賠償 2項請求,專注「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並希望高等法院早日判決。
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表示,希望在簡化訴訟內容後,高院可以在今年彰銀董事改選前做出判決,確認財政部應「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數董事,且台新金今天已經遞狀撤訴。
饒世湛指出,目前仍希望與財政部進行協商,但坦言「協商不是很暢通」。
彰銀2014年改選由財政部拿下多數董事席次,彰銀大股東台新金提出訴訟,除了希望確認與財政部之間的契約關係是「繼續性」之外,同步提出先位請求「改派由台新金指派董事」及備位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5億57萬1600元。
台新金委任律師陳玲玉表示,台新金還是彰銀第一大股東,持股22.5%,彰銀過去已經是完成民營化的銀行,但在財政部搶回彰銀經營權後,相當於把彰銀重新變成公股銀行,如果是政策變更,應該要通知契約當事人的台新金,並給予相對應的損害賠償。
陳玲玉指出,自2005年台新金標下彰銀特別股後,至2011年止,財政部都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銀過半董事席次,但2014年的馬政府讓時任財政部長張盛和主動爭取彰銀經營權,是「違約、違法、違憲」。
陳玲玉也說,若高等法院判決結果是「契約關係消失」,台新金也會上訴到底。10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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