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去年網路銷售3.23兆元 成長1成2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104年電子商務統計結果綜合分析,整體產業網路銷售金額新台幣3.23兆元。台灣與各主要國家網路銷售一樣,以B2B為主,占8成;網路銷售年均成長逾1成2。
主計總處今天首次公布按年統計的104年電子商務統計結果綜合分析,網路銷售金額計有3大特色。
首先,因應製造業因供應鏈電子資料交換系統(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應用廣泛,所以台灣104年整體產業網路銷售金額3.23兆元,其中製造業,銷售金額達2兆4120億元,占近7成5,名列第一。第二是批發及零售業銷售金額,有6139億元之多,雖然包含B2B,但以B2C為主,顯示B2C成長值得關注。
其次,主計總處對比104與100年後,4年間服務業部門網路銷售金額增近7成,高於工業部門之5成4,顯示服務業的網路銷售力道可期。
再者,104年製造業網路銷售金額占營業收入比重近1成。
第四,100到104年的4年間,網路銷售金額成長,以製造業貢獻逾7成最多;但是運輸及倉儲業成長近4倍最快,包含網購帶動的商機、航空及台鐵與高鐵等商旅商機。
主計總處並以網路銷售模式分析發現,一、104年網路銷售金額中,B2B占逾8成,仍是主體;服務業部門的B2C交易金額占近6成,後勢可期。二、104年B2C交易規模以批發及零售業貢獻5成6最高。
主計總處進一步就主要國家網路銷售概況分析顯示,英國以平均每人新台幣9萬3944元(103年)居首,而104年台灣(B2C)平均每人金額為2萬7084元,只略低於日本的2萬8592元及韓國的3萬29元,顯示在台灣在上網人口增加下,網路消費已漸成趨勢。
至於中國大陸,雖只有3848元(103年),但是因為網路交易逐漸蔚為風潮,顯示未來成長空間仍大。而且台灣網路銷售(B2B為主體)平均年成長逾1成2,跟韓國的16.71%、加拿大的12.08%相當,都逾1成,穩定成長中;中國大陸並達4成(39.19%),在高成長期。
主計總處補充,另外像103年美國及英國網路銷售(B2B)金額分別達6.5兆美元、0.59兆英鎊,日本104年交易規模近302.1兆日幣,泰國101年交易規模為0.41兆泰銖,年平均成長率分別為8.50%(美)、6.26%(英)、3.21%(日)及3.29%(泰),則是成長率較趨緩的。10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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