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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登太平島護漁權 漁業署:尊重

2016/7/26 11:46(7/26 14: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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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6日電)南海仲裁將太平島裁定為礁,引發2南部漁港5艘漁船出海,26日登島宣示主權。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表示,始終認定台灣有太平島外200浬經濟水域,尊重漁民護漁權的行動。

黃鴻燕接受電話訪問時指出,不論漁民是否出海登島,政府對於擁有太平島主權、漁權的立場不變,島外200浬就是台灣的經濟水域,只要漁民在此水域作業,一定會請海巡署持續護漁,且仲裁公布至今,此事實沒有任何改變。

不過,基於漁業管理的必要,活魚運搬船出海登島及港媒隨行等涉違法事項,待5艘漁船返回台灣本島後,將依事證及規定處理。

漁業署補充,其中領有船員手冊的3名港媒記者,所登船的船東,必須在返台後7天內補齊再雇作業,則可免去每人一案、每案開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活魚運搬船違反規定出海的懲處,最重恐吊銷該船的執照。1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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