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將開徵 工商界:不合理
2016/5/6 15:04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6日電)立法院修法通過,要對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說,不合理,高用水不等於高耗水,節水應調整整體水價因應。商總理事長賴正鎰也說,這恐成為懲罰。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促使用水資源採取積極性節約用水措施,將徵收耗水費;耗水費計算及徵收方式,則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說,高用水不等於高耗水,工業界支持節約用水,但是應該是整體水價調整達到目的才對,這樣做不合理,他所知,用水最大是農業占72%、生活用水占18.77%,之後才是工業占9.01%。
他舉例,許多大戶,包含台積電,都比較有成本觀念,廢水回收率已做到90%。
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說,都沒聽到協商,這樣通過,恐怕周全性不足,例如觀光產業就會受到衝擊,科技業等也會受到影響,呼籲主管機關訂定辦法時要給予優惠、折衝。10505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