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息不除息 證交所反對
2015/8/18 17:04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8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今天表示,台股現行「配息除息」制度符合學理,衡量台股仍以散戶為主,若配息不除息,對資訊掌握較不靈敏的散戶投資人,恐有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證交所總經理林火燈表示,上市櫃公司發放現金股息時,將使保留盈餘及現金減少,公司資產、股東權益也會減少,但發行股數未變動、股票價值應下修;反觀配發股票股利時,公司資產、負債、股東權益都未變動,但因發行總股數增加,每股價值降低。
林火燈指出,鄰近的東京、上海、香港等交易所均有除權息參考價格的計算,計算方式與台股相同,歐美市場由於以法人為主,券商跟資訊廠商會根據上市公司的權值與息值計算參考價格,供客戶下單參考。
證交所也指出,計算除權息參考價只是反映上市公司配發股利的權息價值,提供投資人充分的價格資訊,開盤價則是以買賣雙方委託撮合後的價格,除權息參考價並非個股成交價,僅具參考價值。1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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