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計算公式 6月底審查
2015/6/4 18:28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4日電)經濟部今天召開專案會議,就北水處所提「水價計算公式及詳細項目修正案」進行討論並達成共識,該修正案將儘速提送至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審議,預計6月底開會審查。
為推動全台水價統一,經濟部、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已成立平台推動,今天召開第1次專案會議,由經濟部次長楊偉甫主持。
由於台北自來水事業處現行水價公式與台水公司水價公式不同,且北水處水價有5個級距、台水水價則有4個級距,未來將有統一水價級距標準。
經濟部表示,北水處參考經濟部水價公式內容後提出修正,今天開會檢討希望水價公式朝制度化、透明化及有利稽核營運效率為原則訂定。
其中,成本結構計算部分,以成本職掌與功能做分類依據,包括原水費用、淨水費用、供水費用、業務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營業費用等7項,以與會計制度科目相符,有利監督管制。
值得注意的是,原水費用較以往新增保護水源所需費用,且計算各項因子中,另考量未來營運發展及經營風險因素,以滿足自來水事業經營需要。
今天會議就水價公式結構詳細項目檢討後,經濟部預估,6月底將由經濟部召開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審查。
待未來水價公式定案後,經濟部表示,北水處將接續進行水費表調整,並依自來水法第59條第2項規定,由台北市政府核定,再報經濟部備查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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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方向將朝向拉大水價級距,讓用水較多者負擔較高以及兼顧弱勢、對社經衝擊最小及提升服務效能來研議。
對於基本生活用水量,經濟部強調,應以較低單價水費,保障其生活必需水量,但對用水量大的用戶,則應以累進用水量加大差價,以反映自來水成本與公平正義。1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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