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第三方支付子法限制多如牛毛
(中央社記者羅秀文台北16日電)立法院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開放代收代付、儲值、匯款業務,每戶儲值匯款上限5萬元。業者表示,母法架構完善,但草擬中的子法限制多如牛毛,需要再討論。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俗稱電子支付專法),開放代收代付、儲值、匯款業務。電子支付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億元;僅經營代收代付業務的最低實收資本額為1億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視經濟發展情形及實際需要調整最低實收資本額。
此外,條文明定專營的電子支付機構收受每一使用者新台幣及外幣儲值款項,餘額合計不得超過等值5萬元;辦理每一使用者新台幣及外幣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每筆不得超過等值5萬元。這2項額度得由金管會洽商中央銀行依經濟發展情形調整,並規定業者提撥設立清償基金。
第三方支付業者歐付寶總經理林一泓指出,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母法架構很完善,且保有彈性與未來發展的空間,是台灣邁向電子商務與行動支付的一大契機,有機會迎頭趕上其他國家,且銀行與業者串連更可以打亞洲盃。
不過,林一泓表示,草擬中的子法幾乎是用傳統金融的觀點來制定,規範與限制多如牛毛,例如購物額度上限1萬元等,不符合網路使用特性,無法符合實際業務需求。
林一泓指出,如果第三方支付專法子法背離母法的精神,回頭走向保守路線,最終台灣的電子商務與支付將會被國際大廠的互聯網金融給吞沒,毫無機會可言,希望子法充分討論。
遊戲橘子(6180)表示,因應新型態網路消費習慣,已成立專責支付業務的「樂點行動支付」公司,未來將一次增加實收資本額至5億元,並將在細則通過後的第一時間遞交申請。
對於專法調升儲值與每日交易金額,遊戲橘子表達正面看法,放寬上限至5萬元符合民眾消費需求。未來「樂點行動支付」將積極參與了解專法細則及提出建言,提供自身豐富的經驗,讓台灣民眾可以早日享受最安全、便利的支付工具。10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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