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產經野生動物來源非法 將不得買賣2014/12/9 22:16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農委會公告,「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明年2月4日施行,飼養繁殖買賣加工都要證明來源合法,而地方政府也須劃定核准開放獵捕區域,業者須重新申請許可證。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