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防災4年守護有成 火災案件逐步降低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9日電)文化部文資局今天表示,從105年推動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文資重大火災案件從105年7件,降為106年4件,107年1件及108年1件,文資災害風險透過守護方案,逐步降低中。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在行政院院會聽取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保存活化推動成果」報告,他在會後表示,台灣獨特的政經歷史脈絡,有許多重要文化資產,為推動保存這些文化資產,政府近年來增加相關預算,由105年的新台幣13億元增至明年53億元,足足成長4倍。
針對防災守護,蘇貞昌昨天也特別提醒,今年巴黎聖母院、沖繩首里城都因大火遭受嚴重毀損,因此要求有關部會及各地方政府務必警惕檢討,避免相同憾事發生在台灣重要文化資產上。
文化部文資局今天指出,文化部結合部會跨域資源與消防署、警政署及地方政府合作,從105年11月推動「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從災害預防、災害搶救、減災等多面向著手,提升文資防災(火)能力。
其中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方案105年11月推動後,文資重大火災案件從原本105年度7件,降低為106年度4件,107年度1件及108年度1件,將持續透過守護方案推動,逐步降低文資各種災害受災風險。
文化部也從106年成立文資防災推動聯繫會報,每半年邀集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各地方消防局、文化局與文資專業服務中心,迄今已辦理5次聯繫會報,定期檢討各項防災整備情形。
文資局表示,目前全國古蹟、歷史建築共有2442處,從106年召開文資防災推動聯繫會報起,各地方文資主管機關提供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件數從原本的355件、107年增為885件、108年截至11月底為止為1434件,並持續增加中。
文資局也從高風險的建築物類,包括寺廟、日式宿舍、宅第等文資優先列管,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執行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
至於尚未提供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者,如墓葬、碑碣、關塞、城郭、橋梁、水井、遺跡等其他非建築類文資火災風險相對較低約有478處,文資局也要求提供古蹟歷史建築清冊予消防單位,熟悉救災地點與動線。
針對約500多處屬建築類、火災風險較高但尚未完成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的古蹟、歷史建築,文資局說,將督促地方政府於半年內完成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編輯:屈享平)10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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