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埔族群手印立地契 十三行展真品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7日電)想瞭解清末漢人如何與平埔族群交易訂契約嗎?沒有印章怎麼辦?十三行博物館展出典藏清嘉慶8年(1803)八里坌仔社「給永佃墾批契」,是研究當時經濟社會現象的重要史料。
新北市十三行博物館長陳春蘭受訪表示,為讓遊客認識珍貴文物的歷史價值,將實品地契與互動裝置共同展示,讓民眾近距離感受200年前的庶民生活交易土地的樣貌。
八里坌仔社「給永佃墾批契」為新北市淡水河口地區原住民土地契約文獻,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為一般古物。
「給永佃墾批契」主要材質為紙,形狀為長方形,特徵為具手模指印的地契樣式,上面有兩個大的黑色左手印,手印裡寫著「福手印甘愿」及「祿甘愿手印」,立契人是被稱為「白番」的阿福與阿祿兩人。
陳春蘭表示,契約中署名白番是清朝中期漢人分類原住民族的其中一類,指的是生活習慣幾乎與漢人一樣的台灣原住民族,也就是現在所稱的平埔族群。
在地契中,註明以「佛面銀」壹佰玖拾大員正銀交易,指的交易貨幣是上面有人頭像的錢幣。當時民間流通貨幣有清朝的硬幣、私人錢莊及西方的銀幣,其中,有人頭像俗稱「佛頭、佛銀、佛頭銀」的西班牙銀圓,常用於土地交易。
從地契的內容可看出,阿福、阿祿兩兄弟因缺錢無法耕作及繳交稅租,只好委託仲介將祖父遺留下的土地,長期出租供漢人耕作開墾。
此外,地契內容還呈現許多社會風俗民情,因契約稱呼阿福、阿祿為白番,可見契約是漢人所擬,且因當時平埔族群住民沒有使用印鑑的習慣,兩人以左手蓋手掌印代表簽名,心甘情願同意契約條件。
見證人是兩名原住民族女性順娘、水娘,契約由漢人潘有成代筆,並經頭目陳淡觀看過,記載生動詳實。
陳春蘭表示,古書契又稱「古文書」,它是古代早期土地在買賣、租賃、借貸、抵押等交易,用來證明的文書,契文以漢文書寫,載明土地位置、異動原因及交易價格,反映當時北台灣平埔族群與漢人的經濟與社會互動情形。
她說,這些契字經過代代相傳至今,搭乘時光機,看見古人如何建立起交易買賣規則和過程,透過各個家族史與相互間的歷史地契資料,提供早期開墾史,可說是地方社會史研究的重要史料。(編輯:陳清芳)1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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