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李昱函被判6年半 歐盟德國呼籲放人
(中央社台北26日電)高齡74歲的中國人權律師李昱函被羈押6年後,昨天遭瀋陽法院重判6年6個月,她當庭不服要求上訴。歐盟、德國等多國外交官要求旁聽被拒後,今天呼籲中國當局基於人道立場無條件放人。
李昱函曾在2015年「709大抓捕」時為維權律師王宇辯護,據信因此成為官方打壓對象。2017年10月,她在瀋陽被逮捕,遭當局以尋釁滋事和詐騙罪起訴,其後引發國際廣泛關注與聲援,她也是2020年德法人權和法治獎的獲得者。
李昱函案自2021年10月首度庭審後,昨天第二次庭審。
據王宇在X平台發布,已被羈押6年17天的李昱函,25日早上9時在瀋陽和平區法院開庭,只有李昱函的弟弟得以參加旁聽,她被攔截在法院外不能進入。法院四周有鐵柵欄圍住,任何人不可進入。中午沒有休息,連續開庭至下午5時結束。當庭宣判有期徒刑6年6個月。李昱函不服判決,當庭要求上訴。
據美國之音報導,昨天還有來自德國、法國、歐盟、美國、英國等國的人權官員趕到瀋陽,希望旁聽李昱函案的審理,但他們都不被允許進入。
李昱函的兒子馬聞廷在德國接受訪問表示,2006年他的母親因代理一個案件,在瀋陽被黑社會綁架過。而瀋陽和平分局是這個黑社會的保護傘,多次暴力對待母親,於是她就去北京上訪,之後又被公安局維穩。
馬聞廷表示,沒想到母親會被超長期羈押6年時間,現在身體每況愈下。她原來就有心臟疾病、冠心病、心律不整等等,之前也做過冠狀動脈搭橋和支架手術,現在她視力也不好,有白內障,腰椎間盤突出走路都佝僂著身子,靠拐杖才能走路。母親在獄中多次心臟病發作,家人曾3次申請保外就醫,都被拒絕。
王宇表示,李昱函的案件拖了6年不判,既違反國際上對非法羈押的規定,也違反了中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即在限定時間內要做出一個判決結果。根據最高檢察署的一個內部規定,如果審而不決,長期關押超過5年就應該由省級檢察院對這個案件督辦。李昱函案從程序到實體都是違法的。
德國駐中國大使館官方微博今晚發文說,李昱函在其職業生涯中始終宣導基本自由和對個人的保護。她於2020年被授予德法人權獎。由於年事已高,加上關押條件惡劣,她的健康狀況非常糟糕,連走路都困難。聯合國有關報復和任意拘留問題特別報告員也經常提到她的案件。
德國使館強調,他們堅定地站在李昱函及其支持者一邊,並要求基於人道主義理由立即釋放她。
歐盟駐中國代表團今天也在X平台發文,對李昱函被判6年6個月表示遺憾,她因此要等到明年4月才能獲釋。歐盟和志同道合的外交官試圖參加庭審,但不被允許進入。(編輯:楊昇儒/朱建陵)1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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