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否認修法泛化國安 反控華府也曾修法反間諜
(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今年4月修訂通過新版「反間諜法」後引發爭議,以致外籍人士擔憂入境中國恐惹麻煩,中國國安部今天發文澄清,並反控美國也曾多次修訂反間諜法規,並藉此打壓正常經貿與學術的交流。
中國國家安全部於官方微信發文指出,修訂反間諜法因原法面臨間諜行為界定不清晰、防範制度不健全、執法措施不完善、法律責任不匹配等問題,亟需因應形勢變化改善,形成更加科學合理的反間諜法律制度。
中國國安部說,階段性修改反間諜相關法律制度是各國通例,美國曾先後10餘次修改反間諜相關法律制度,而且早在1917年,美國即頒布反間諜法。
美國之後更於1918年、1933年、1940年、1950年、1961年、1970年等多次修改,不斷擴大法律適用範圍,加重法律責任。
1938年,美國又頒布「外國代理人登記法」,並於1966年、1995年、2007年等多次修訂,加強對外國機構及外國人在美境內合法活動的監控。
1996年,美國又制定「經濟間諜法」,分設經濟間諜罪和盜竊商業秘密罪,並賦予執法機構可藉由監聽、竊聽執行調查,2017年以來,美國連續3屆國會提議修訂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遏制「外國隱性影響」。
中國國安部指出,近年來,「美國打著『法治』的幌子,披著『國家安全』的外衣,對正常經貿往來、學術交流、科研活動等進行遏制打壓,炮製所謂『中國間諜案』」。
2021年12月,美國「麻省理工科技評論」(MIT Technology Review)刊文指出,2018年以來美國司法部發起「中國行動計畫」,77起案件中近9成針對華裔,7成以上不涉及經濟間諜指控。
中國國安部引述MIT科技評論的文章指出:「美國對中國經濟間諜活動的打擊是一團糟」、「造成恐懼氣氛導致人才外流和對美國的不信任。」
中國國安部說,把中國修訂反間諜法歪曲抹黑為北京泛化國家安全,是典型的以己度人伎倆。
儘管中國國安部對修法提出「澄清」,不過,今年7月1日實施新版的反間諜法後,已讓許多在中國工作的外籍人士感到戒慎恐懼,並成為外國人前往中國旅遊工作時的阻礙之一。
由於中國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有關「間諜行為」與「國家安全利益」的定義又模糊寬泛,2017年被控在廣州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遭扣押的澳洲科技大學研究中國問題學者馮崇義指出,中國反間諜法就是國安法的分支,只要當局看不順眼,即可藉口依法惡整並框限,對於中國公民或者旅居海外的僑民,構成非常大的威脅。(編輯:曹宇帆/張淑伶)1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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